中国作家随笔
中国作家的随笔,来学习一下吧。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中国作家随笔,希望你喜欢。
中国作家随笔篇一:斜眼看人是一种病
毕淑敏
没考上大学,我上了一所自费的医科学校。开学不久,我就厌倦了。
我是因为喜欢白色才学医的,但医学知识十分枯燥。拿了父母的血汗钱来读书,心里总有沉重的负疚感,加上走读路途遥远,每天萎靡不振的。
“今天我们来讲眼睛... ...”新来的教授在讲台上说。
这很像是文学讲座的开头。但身穿雪白工作服的教授随即拿出一只茶杯大的牛眼睛,解剖给我们看,郑重地说:“这是我托人一大早从南郊买到的。你们将来做医生,一要有人道之心,二不可纸上谈兵。”随手尽情展示那个血淋淋的球体,好像那是个成熟的红苹果。
给我们讲课的老师都是医院里著名的医生。俗话说山不在高,有仙则灵。但教授演示到我跟前时,我故意眯起眼睛。我没法容忍心灵的窗口被糟蹋成这副模样。从栅栏似的睫毛缝里,我看到教授质地优良的西服袖口沾了一滴牛血,他的头发像南海观音的拂尘一般雪白。
下了课,我急急忙忙往家赶。换车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前面有一丛飘拂的白发。是眼科教授!我本该马上过去打招呼的,但我内心是个孤独羞涩的女孩。我想只上过一次课的教授不一定认识我,还是回避一下吧。
没想到教授乘车的路线和我一样。只是他家距离公共汽车站很远,要绕过我家住的机关大院。
教授离开了讲台,就是一个平凡的老头。他疲惫地倚着椅子扶手,再没有课堂上的潇洒。我心想他干脆变得更老些,就会有人给他让座了。又恨自己不是膀大腰圆,没法给老师抢个座。
终于有一天,我在下车的时候对教授说:“您从我们院子走吧,要近不少路呢。”
教授果然不认识我,说:“哦,你是我的病人吗?”
我说:“您刚给我们讲过课。”
教授抱歉地笑笑:“学生和病人太多了,记不清了。”
“那个院子有人看门。让随便走吗?倒真是节约不少时间呢。”教授看着大门,思忖着说。
“卖鸡蛋的、收缝纫机的小贩,都所向无敌。您跟着我走吧。我们院里还有一座绿色的花园。”我拉着教授。
“绿色对眼睛最好了。”教授说着跟我走进大院。
一个织毛衣的老女人在看守着大门。我和教授谈论着花草经过她身边。我突然像被黄蜂蜇了一下——那个老女人乜斜着眼在剜我们。
她的丈夫早就去世了,每天斜着眼睛观察别人,就是她最大的乐趣。
从此,我和教授常常经过花园。
一天,妈妈对我说:“听说你天天跟一个老头子成双成对地出入?”
我说:“他是教授!出了我们大院的后门就是他的家。那是顺路。”
妈妈说:“听说你们在花园谈到很晚?”
“我们看一会儿绿色。最多就是一套眼睛保健操的工夫... ...”我气愤地分辩,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教授。
妈妈叹了一口气说:“妈妈相信你,可别人有闲话。”我大叫:“什么别人!不就是那个斜眼的老女人吗!我但愿她的眼睛瞎掉!”
不管怎么说,妈妈不让我再与教授同行。怎么对教授讲呢?我只好原原本本和盘托出。“那个老女人,眼斜心不正,简直是个克格勃!”我义愤填膺。
教授注视着我,遗憾地说:“我怎么没有早注意到有这样一双眼睛?”他忧郁地不再说什么。
下课以后,我撒腿就跑,竭力避开教授。不巧,车很长时间才来一趟,像拦洪坝,把大家蓄到一处。走到大院门口,教授赶到我面前,说:“我今天还要从这里走。”
知识分子的牛脾气犯了。可我有什么权力阻止教授的行动路线?“您要走就走吧。”我只有加快脚步,与教授分开走。我已看见那个老女人缠着永远没有尽头的黑毛线球,阴险地注视着我们。
“我需要你同我一起走。”教授很恳切很坚决地说。作为学生,我没有理由拒绝。
我同教授走进大院。我感到不是有一双而是有几双眼睛乜斜着我们。斜眼一定是种烈性传染病。
“你明确给我指一指具体是哪个人。”教授很执著地要求。
我吓了一跳,后悔不该把底兜给教授。现在教授要打抱不平。
“算了!算了!您老人家别生气,今后不理她就是了!”我忙着劝阻。
“这种事,怎么能随随便便就放过去了呢?”教授坚定不移。
我无计可施。我为什么要为了这个斜眼的女人,得罪了我的教授?况且我从心里讨嫌这种人。我伸长手指着说:“就是那个缠黑线团的女人。”
教授点点头,大踏步地走过去。“请问,是您经常看到我和我的学生经过这里吗?”教授很客气地发问,眼睛却激光般锐利地扫描着老女人的脸。
在老女人的生涯里,大概很少有人光明正大地来叫阵。她乜斜的眼光抖动着:“其实我... ...我... ...也没说什么... ...”
教授又跨前一步,几乎凑近老女人的鼻梁。女人手中的毛线球滚落到地上。
文质彬彬的教授难道要武斗吗?我急得不知如何是好。这时听见教授一字一顿地说:“你有病。”
在北京话里,“有病”是个专用词语,特指有精神病。
“你才有病呢!”那老女人突然猖狂起来。饶舌人被抓住的伎俩就是先装死,后反扑。
“是啊,我是有病,心脏和关节都不好。”教授完全听不出人家的恶毒,温和地说,“不过我的病正在治疗,你有病自己却不知道。你的眼睛染有很严重的疾患,不抓紧治疗,不但斜视越来越严重,而且会失明。”
“啊!”老女人哭丧着脸,有病的斜眼珠快掉到眼眶外面了。
“你可不能红嘴白牙地咒人!”老女人还半信半疑。
教授拿出烫金的证件,说:“我每周一在眼科医院出专家门诊。你可以来找我,我再给你做详细的检查治疗。”
我比老女人更吃惊地望着教授。还是老女人见多识广,她忙不迭地对教授说:“谢谢!谢谢!”
“谢我的学生吧。是她最先发现你的眼睛有病。她以后会成为一个好医生的。”教授平静地说,他的白发在微风中拂尘般飘荡。
从乜斜的眼珠笔直地掉下一滴水。
中国作家随笔篇二:童年读书
莫言
我童年时的确迷恋读书。那时候既没有电影更没有电视,连收音机都没有。只有在每年的春节前后,村子里的人演一些《血海深仇》、《三世仇》之类的忆苦戏。在那样的文化环境下,看“闲书”便成为我的最大乐趣。
我体能不佳,胆子又小,不愿跟村里的孩子去玩上树下井的游戏,偷空就看“闲书”。父亲反对我看“闲书”,大概是怕我中了书里的流毒,变成个坏人;更怕我因看“闲书”耽误了割草放羊;我看“闲书”就只能像地下党搞秘密活动一样。后来,我的班主任家访时对我的父母说其实可以让我适当地看一些“闲书”,形势才略有好转。但我看“闲书”的样子总是不如我背诵课文或是背着草筐、牵着牛羊的样子让我父母看着顺眼。
人真是怪,越是不让他看的东西、越是不让他干的事情,他看起来、干起来越有瘾,所谓偷来的果子吃着香就是这道理吧。我偷看的第一本“闲书”,是绘有许多精美插图的神魔小说《封神演义》,那是班里一个同学的传家宝,轻易不借给别人。我为他家拉了一上午磨才换来看这本书一下午的权利,而且必须在他家磨道里看并由他监督着,仿佛我把书拿出门就会去盗版一样。这本用汗水换来短暂阅读权的书留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那骑在老虎背上的申公豹、鼻孔里能射出白光的郑伦、能在地下行走的土行孙、眼里长手手里又长眼的杨任,等等等等,一辈子也忘不掉啊。所以前几年在电视上看了连续剧《封神演义》,替古人不平,如此名著,竟被糟蹋得不成模样。其实这种作品,是不能弄成影视的,非要弄,我想只能弄成动画片,像《大闹天宫》、《唐老鸭和米老鼠》那样。
后来又用各种方式,把周围几个村子里流传的几部经典如《三国演义》、《水浒传》、《儒林外史》之类,全弄到手看了。那时我的记忆力真好,用飞一样的速度阅读一遍,书中的人名就能记全,主要情节便能复述,描写爱情的警句甚至能成段地背诵。现在完全不行了。后来又把““””前那十几部著名小说读遍了。
记得从一个老师手里借到《青春之歌》时已是下午,明明知道如果不去割草羊就要饿肚子,但还是挡不住书的诱惑,一头钻到草垛后,一下午就把大厚本的《青春之歌》读完了。身上被蚂蚁、蚊虫咬出了一片片的疙瘩。从草垛后晕头涨脑地钻出来,已是红日西沉。我听到羊在圈里狂叫,饿的。我心里忐忑不安,等待着一顿痛骂或是痛打。但母亲看看我那副样子,宽容地叹息一声,没骂我也没打我,只是让我赶快出去弄点草喂羊。我飞快地蹿出家院,心情好得要命,那时我真感到了幸福。
我的二哥也是个书迷,他比我大五岁,借书的路子比我要广得多,常能借到我借不到的书。但这家伙不允许我看他借来的书。他看书时,我就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悄悄地溜到他的身后,先是远远地看,脖子伸得长长,像一只喝水的鹅,看着看着就不由自主地靠了前。他知道我溜到了他的身后,就故意地将书页翻得飞快,我一目十行地阅读才能勉强跟上趟。他很快就会烦,合上书,一掌把我推到一边去。但只要他打开书页,很快我就会凑上去。他怕我趁他不在时偷看,总是把书藏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就像革命样板戏《红灯记》里的地下党员李玉和藏密电码一样。但我比日本宪兵队长鸠山高明得多,我总是能把我二哥费尽心机藏起来的书找到;找到后自然又是不顾一切,恨不得把书一口吞到肚子里去。
有一次他借到一本《破晓记》,藏到猪圈的棚子里。我去找书时,头碰了马蜂窝,嗡的一声响,几十只马蜂蜇到脸上,奇痛难挨。但顾不上痛,抓紧时间阅读,读着读着眼睛就睁不开了。头肿得像柳斗,眼睛肿成了一条缝。我二哥一回来,看到我的模样,好像吓了一跳,但他还是先把书从我手里夺出来,拿到不知什么地方藏了,才回来管教我。他一巴掌差点把我扇到猪圈里,然后说:活该!我恼恨与疼痛交加,呜呜地哭起来。他想了一会儿,可能是怕母亲回来骂,便说:只要你说是自己上厕所时不小心碰了马蜂窝,我就让你把《破晓记》读完。我非常愉快地同意了。但到了第二天,我脑袋消了肿,去跟他要书时,他马上就不认账了。
我发誓今后借了书也决不给他看,但只要我借回了他没读过的书,他就使用暴力抢去先看。有一次我从同学那里好不容易借到一本《三家巷》,回家后一头钻到堆满麦秸草的牛棚里,正看得入迷,他悄悄地摸进来,一把将书抢走,说:这书有毒,我先看看,帮你批判批判!他把我的《三家巷》揣进怀里跑走了。我好恼怒!但追又追不上他,追上了也打不过他,只能在牛棚里跳着脚骂他。几天后,他将《三家巷》扔给我,说:赶快还了去,这书流氓极了!我当然不会听他的。
我怀着甜蜜的忧伤读《三家巷》,为书里那些小儿女的纯真爱情而痴迷陶醉。旧广州的水汽市声扑面而来,在耳际鼻畔缭绕。一个个人物活灵活现,仿佛就在眼前。当我读到区桃在沙面游行被流弹打死时,趴在麦秸草上低声抽泣起来。我心中那个难过,那种悲痛,难以用语言形容。那时我大概九岁吧?六岁上学,念到三年级的时候。看完《三家巷》,好长一段时间里,我心里怅然若失,无心听课,眼前老是晃动着美丽少女区桃的影子,手不由己地在语文课本的空白处,写满了区桃。班里的干部发现了,当众羞辱我,骂我是大流氓,并且向班主任老师告发,老师批评我思想不健康,说我中了资产阶级思想的流毒。几十年后,我第一次到广州,串遍大街小巷想找区桃,可到头来连个胡杏都没碰到。我问广州的朋友,区桃哪里去了?朋友说:区桃们白天睡觉,夜里才出来活动。
读罢《三家巷》不久,我从一个很赏识我的老师那里借到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晚上,母亲在灶前忙饭,一盏小油灯挂在门框上,被腾腾的烟雾缭绕着。我个头矮,只能站在门槛上就着如豆的灯光看书。我沉浸在书里,头发被灯火烧焦也不知道。
保尔和冬妮娅,肮脏的烧锅炉小工与穿着水兵服的林务官的女儿的迷人的初恋,实在是让我梦绕魂牵,跟得了相思病差不多。多少年过去了,那些当年活现在我脑海里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保尔在水边钓鱼,冬妮娅坐在水边树杈上读书... ...哎,哎,咬钩了,咬钩了... ...鱼并没咬钩。冬妮娅为什么要逗这个衣衫褴缕、头发蓬乱、浑身煤灰的穷小子呢?冬妮娅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保尔发了怒,冬妮娅向保尔道歉。然后保尔继续钓鱼,冬妮娅继续读书。她读的什么书?是托尔斯泰的还是屠格涅夫的?她垂着光滑的小腿在树杈上读书,那条乌黑粗大的发辫,那双湛蓝清澈的眼睛... ...保尔这时还有心钓鱼吗?如果是我,肯定没心钓鱼了。
从冬妮娅向保尔真诚道歉那一刻起,童年的小门关闭,青春的大门猛然敞开了,一个美丽的、令人遗憾的爱情故事开始了。我想,如果冬妮娅不向保尔道歉呢?如果冬妮娅摆出贵族小姐的架子痛骂穷小子呢?那《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没有了。一个高贵的人并不意识到自己的高贵才是真正的高贵;一个高贵的人能因自己的过失向比自己低贱的人道歉是多么可贵。我与保尔一样,也是在冬妮娅道歉那一刻爱上了她。说爱还早了点,但起码是心中充满了对她的好感,阶级的壁垒在悄然地瓦解。
接下来就是保尔和冬妮娅赛跑,因为恋爱忘了烧锅炉;劳动纪律总是与恋爱有矛盾,古今中外都一样。美丽的贵族小姐在前面跑,锅炉小工在后边追... ...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冬妮娅青春焕发的身体有意无意地靠在保尔的胸膛上... ...看到这里,幸福的热泪从高密东北乡的傻小子眼里流了下来。接下来,保尔剪头发,买衬衣,到冬妮娅家做客... ...我是三十多年前读的这本书,之后再没翻过,但一切都在眼前,连一个细节都没忘记。
我当兵后看过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但失望得很,电影中的冬妮娅根本不是我想象中的冬妮娅。保尔和冬妮娅最终还是分道扬镳,成了两股道上跑的车,各奔了前程。当年读到这里时,我心里那种滋味难以说清。我想如果我是保尔... ...但可惜我不是保尔... ...我不是保尔也忘不了临别前那无比温馨甜蜜的一夜... ...冬妮娅家那条凶猛的大狗,狗毛温暖,冬妮娅皮肤凉爽... ...冬妮娅的母亲多么慈爱啊,散发着牛奶和面包的香气... ...后来在筑路工地上相见,但昔日的恋人之间竖起了黑暗的墙,阶级和阶级斗争,多么可怕。但也不能说保尔不对,冬妮娅即使嫁给了保尔,也注定不会幸福,因为这两个人之间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保尔后来又跟那个共青团干部丽达恋爱,这是革命时期的爱情,尽管也有感人之处,但比起与冬妮娅的初恋,缺少了那种缠绵悱恻的情调。最后,倒霉透顶的保尔与那个苍白的达雅结了婚。这桩婚事连一点点烂漫情调也没有。看到此处,保尔的形象在我童年的心目中就暗淡无光了。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爆发,我童年读书的故事也就完结了。p副标题e
中国作家随笔篇三:拾荒梦
三毛
在我的小学时代里,我个人最拿手的功课就是作文和美术。当时,我们全科老师是一个教学十分认真而又严厉的女人。她很少给我们下课,自己也不回办公室去,连中午吃饭的时间,她都舍不得离开我们,我们一面静悄悄的吃便当,一面还得洗耳恭听老师习惯性的骂人。
我是常常被指名出来骂的一个。一星期里也只有两堂作文课是我太平的时间。也许老师对我的作文实在是有些欣赏,她常常忘了自己叫骂我时的种种可厌的名称,一上作文课,就会说:“三毛,快快写,写完了站起来朗诵。”
有一天老师出了一个每学期都会出的作文题目,叫我们好好发挥,并且说:“应该尽量写得有理想才好。”
等到大家都写完了,下课时间还有多,老师坐在教室右边的桌上低头改考卷,顺口就说:“三毛,站起来将你的作文念出来。”
小小的我捧了簿子大声朗读起来。
“我的志愿——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 ...”
念到这儿,老师顺手丢过来一只黑板擦,打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同学,我一吓,也放下本子不再念了,呆呆的等着受罚。
“什么文章嘛!你... ...”老师大吼一声。她喜怒无常的性情我早已习惯了,可是在作文课上对我这样发脾气还是不太常有的。
“乱写!乱写!什么拾破烂的!将来要拾破烂,现在书也不必念了,滚出去好了,对不对得起父母... ...”老师又大拍桌子惊天动地的喊。
“重写!别的同学可以下课。”她瞪了我一眼便出去了。于是,我又写: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这... ...”
第二次作文缴上去,老师划了个大红叉,当然又丢下来叫重写。结果我只好胡乱写着:“我长大要做医生,拯救天下万民... ...”。老师看了十分感动,批了个甲,并且说:“这才是一个有理想,不辜负父母期望的志愿。”
我那可爱的老师并不知道,当年她那一只打偏了的黑板擦和两次重写的处罚,并没有改悼我内心坚强的信念,这许多年来,我虽然没有真正以拾荒为职业,可是我是拾着垃圾长大的,越拾越专门,这个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什么处罚也改不了我。当初胡说的什么拯救天下万民的志愿是还给老师保存了。
说起来,在我们那个时代的儿童,可以说是没有现成玩具的一群小孩。树叶一折当哨子,破毛笔管化点肥皂满天吹泡泡,五个小石子下棋,粉笔地上一画跳房子,粗竹筒开个细缝成了扑满,手指头上画小人脸,手帕一围就开唱布袋戏,筷子用橡皮筋绑绑紧可以当手枪... ...那么多迷疯了小孩子的花样都是不花钱的,说得更清楚些,都是走路放学时顺手捡来的。
我制造的第一个玩具自然也是地上拾来的。那是一支弧形的树枝,像滚铁环一样一面跑一面跟着前面逃的人追,树枝点到了谁谁就死,这个玩具明明不过是一枝树枝,可是我偏喜欢叫它“点人机”,那时我三岁,就奠定了日后拾荒的基础。
拾荒人的眼力绝对不是一天就培养得出来的,也不是如老师所说,拾荒就不必念书,干脆就可以滚出学校的。我自小走路喜欢东张西望,尤其做小学生时,放学了,书包先请走得快的同学送回家交给母亲,我便一人田间小径上慢吞吞的游荡,这一路上,总有说不出的宝藏可以拾它起来玩。
有时是一颗弹珠,有时是一个大别针,有时是一颗狗牙齿,也可能是一个极美丽的空香水瓶,又可能是一只小皮球,运气再好的时候,还可以捡到一角钱。
放学的那条路,是最好的拾荒路,走起来也顶好不要成群结队,一个人玩玩跳跳捡捡,成绩总比一大批人在一起好得多。
捡东西的习惯一旦慢慢养成,根本不必看着地下走路,眼角闲闲一飘,就知那些是可取的,那些是不必理睬的,这些学问,我在童年时已经深得其中三昧了。
做少女的时代,我曾经发狂的爱上一切木头的东西,那时候,因为看了一些好书,眼光也有了长进,虽然书不是木头做的,可是我的心灵因为啃了这些书,产生了化学作用,所谓“格调”这个东西,也慢慢的能够分辨体会了。
十三岁的时候,看见别人家锯树,锯下来的大树干丢在路边,我细看那枝大枯枝,越看越投缘,顾不得街上的人怎么想我,掮着它走了不知多少路回到家,宝贝也似的当艺术品放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心一意的爱着它。
后来,发现家中阿巴桑坐在院子里的一块好木头上洗衣服,我将这块形状美丽的东西拾起来悄悄打量了一下,这真是宝物蒙尘,它完全像复活岛上那些竖立着的人脸石像,只是它更木头木脑一点。我将这块木头也换了过来,搬了一块空心砖给阿巴桑坐着,她因为我抢去她的椅子还大大的生了一场气。
在我离家远走之前,我父母的家可以说堆满了一切又一切我在外面拾回来的好东西。当时我的父母一再保证,就是搬家,也不会丢掉我视为第二生命的破铜烂铁。
有些有眼光的朋友看了我当时的画室,赞不绝口,也有一些亲戚们来看了,直接了当的说:“哎呀,你的房间是假的嘛!”这一句话总使我有些泄气,对于某些人,东西不照一般人的规矩用,就被称做假的。
我虽然是抗战末期出生的“战争儿童,”,可是在我父母的爱护下,一向温饱过甚,从来不知物质的缺乏是什么滋味。
家中四个孩子,只有我这个老二,怪异的有拾废物的毛病,父亲常常开导我,要消费,要消耗,社会经济才能繁荣,不要一块碎布也像外婆似的藏个几十年。这些道理我从小听到大,可是,一见了尚可利用的东西,又忍不住去捡,捡回来洗洗刷刷,看它们在我的手底下复活,那真是太快乐的游戏。
离开了父母之后,我住的一直是外国的学生宿舍,那时心理上没有归依感,生命里也有好几年没有再捡东西的心情。无家的人实在不需要自己常常提醒,只看那空荡荡的桌椅就知道这公式化的房间不是一个家。
那一阵死书念得太多,头脑转不灵活,心灵亦为之蒙尘,而自己却找不出自救之道,人生最宝贵的青春竟在教科书本中度过实是可惜。
不再上学之后,曾经跟其他三个单身女孩子同住一个公寓,当时是在城里,虽然没有地方去捡什么东西,可是我同住的朋友们丢掉的旧衣服、毛线、甚而杂志,我都收拢了,夜间谈天说地的时候,这些废物,在我的改装下,变成了布娃娃、围裙、比基尼游泳衣... ...
当时,看见自己变出了如此美丽的魔术,拾荒的旧梦又一度清晰的浮到眼前来,那等于发现了一个还没有完全枯萎的生命,那份心情是十分感动自己的。
到那时为止,拾破烂在我的生活中虽然没有停顿,可是它究竟只是一份嗜好,并不是必须赖以生存的工作,我也没有想过,如果有一日,整个的家庭要依靠别人丢弃的东西一草一木的重组起来,会是怎么美妙的滋味。
等我体会出拾荒真正无以伦比的神秘和奇妙时,在撒哈拉沙漠里,已被我利用在大漠镇外垃圾堆里翻捡的成绩,布置出了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家,那是整整两年的时间造成的奇迹。
拾荒人眼底的垃圾场是一块世界上最妩媚的花园。过去小学老师曾说:“要拾破烂,现在就可以滚,不必再念书了!”她这话只有一半是对的,学校可以滚出来,书却不能不念的。垃圾虽是一样的垃圾,可是因为面对它的人在经验和艺术的修养上不同,它也会有不同的反应和回报。
在我的拾荒生涯里,最奇怪的还是在沙漠。这片大地看似虚无,其实它蕴藏了多少大自然的礼物,我至今收藏的一些石斧、石刀还有三叶虫的化石都是那里得来的宝贝。
更怪异的是,在清晨的沙漠里,荷西与我拾到过一百多条长如手臂的法国面包,握在手里是热的,吃在嘴里外脆内软,显然是刚刚出炉的东西,没法解释它们为什么躺在荒野里,这么多条面包我们吃不了,整个工地拿去分,也没听说吃死了人。
还有一次西班牙人已经开始在沙漠撤退了,也是在荒野里,丢了一卡车几百箱的法国三星白兰地,我们捡了一大箱回来,竟是派不上什么用场,结果仍是放在家里人就离开了,离开沙漠时,有生以来第一回,丢了自己东西给人捡,那真说不出有多心痛。
我们定居到现在的群岛来时,家附近靠海的地方也有一片垃圾场,在那儿,人们将建筑材料、旧衣鞋、家具、收音机、电视、木箱、花草、书籍数也数不清,分也分不完的好东西丢弃着。
这个垃圾场没有腐坏的食物,镇上清洁队每天来收厨房垃圾,而家庭中不用的物件和粗重的材料,才被丢弃在这住宅区的尽头。
也是在这个大垃圾场里,我认识了今生唯一的一个拾荒同好。
这人是我邻居葛雷老夫妇的儿子,过去是苏黎世一间小学校的教师,后来因为过份热爱拾荒自由自在的生涯,毅然放下了教职,现在靠拾捡旧货转卖得来的钱过日子。在他住父母家度假的一段时间里,他是我们家的常客,据他说,拾荒的收入,不比一个小学老师差,这完全要看个人的兴趣。我觉得那是他的选择,外人是没有资格在这件事上来下评论的。
我的小学老师因为我曾经立志要拾荒而怒叱我,却不知道,我成长后第一个碰见的专业拾荒人居然是一个小学老师变过来的,这实在是十分有趣的事情。
这个专业的拾荒同好,比起我的功力来,又高了一层,往往我们一同开始在垃圾堆里慢慢散步,走完了一趟,我什么也没得着,他却抬出一整面雕花的木门来送荷西,这么好的东西别人为什么丢掉实在是想不透。
我的拾荒朋友回到瑞士之后不久,他的另一个哥哥开车穿过欧洲再坐船也来到了加纳利群岛。这一次,我的朋友托带来了一架货真价实的老式瑞士乡间的运牛奶的木拖车,有三分之二的汽车那么长,轮子、把手什么都可以转。它是绑在车顶上飘洋过海而来的一个真实的梦。我惊喜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接着,一本淡绿封面,精装,写着老式花体英文字母,插画着精美钢笔线条画的故事书《威廉特尔》轻轻的又放在我手里,看看版本,竟是一九二○年的。
这两样珍贵非常的东西使我们欢喜了好一阵,而我们托带去的回报,是一个过去西班牙人洗脸时盛水用的紫铜面盆和镶花的黑铁架,一个粗彩陶绘制的磨咖啡豆的磨子,还有一块破了一个洞又被我巧妙的绣补好了的西班牙绣花古式女用披肩。当然,这些一来一往的礼物,都是我们双方在垃圾堆里掏出来的精品。
拾荒不一定要在陆上拾,海里也有它的世界。荷西在海里掏出来过腓尼基人时代的陶瓮,十八世纪时的实心炮弹、船灯、船窗、罗盘、大铁链,最近一次,在水底,捡到一枚男用的金戒指,上面刻着一九四七年,名字已被磨褪得看不出来了。海底的东西,陶瓮因是西班牙国家的财产归了加地斯城的博物馆,其他的都用来装饰了房间,只有那只金戒指,因为不知道过去是属于什么人的,看了心里总是不舒服,好似它主人的灵魂还附在它里面一样。
拾荒赔本的时候也是有的,那是判断错误拾回来的东西。
有一次我在路上看见极大极大一个木箱,大得像一个房间,当时我马上想到,它可以放在后院里,锯开门窗,真拿它来当客房用。
结果我付了大卡车钱、四个工人钱。大箱子运来了,花园的小门却进不去。我当机立断,再要把这庞然大物丢掉,警察却跟在卡车后面不肯走,我如果丢了,他要开罚单,绕了不知多少转,我溜下车逃了,难题留给卡车司机去处理吧。第二天早晨一起床,大箱子居然挡在门口。支解那个大东西的时候,我似乎下决心不再张望路上任何一草一木了。
前一阵,荷西带了我去山里看朋友,沿途公路上许多农家,他们的垃圾都放在一个个小木箱里。
在回程的路上,我对荷西说:“前面转弯,大树下停一停。”
车停了,我从从容容的走过去,在别人的垃圾箱内,捧出三大棵美丽的羊齿植物。
这就是我的生活和快乐。
拾荒的趣味,除了不劳而获这实际的欢喜之外,更吸引人的是,它永远是一份未知,在下一分钟里,能拾到的是什么好东西谁也不知道,它是一个没有终止,没有答案,也不会有结局的谜。
我有一天老了的时候,要动手做一本书,在这本书里,自我童年时代所捡的东西一直到老年的都要写上去,然后我把它包起来,丢在垃圾场里,如果有一天,有另外一个人,捡到了这本书,将它珍藏起来,同时也开始拾垃圾,那么,这个一生的拾荒梦,总是有人继承了再做下去,垃圾们知道了,不知会有多么欢喜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