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客观性随笔

| 小龙

客观性是新闻的基本特性。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新闻客观性随笔,希望你喜欢。

新闻客观性随笔篇一

1、自媒体定位坚持补位化科普,行业化精度,平民化立场,多样化传播。

2、信息内容有正确的三观,在保持新闻及时性的同时,恪守事件真实性,不传谣不信谣,不妄下结论,通过多方求证,坚持客观公正的报道。

3、坚持文明理性的表达观点,不故意挑逗公众的情绪;不为了吸引眼球、赚取点击率而故意歪曲事实;不以“标题党”手法误导公众和舆论。

4、在面对灾难和事故报道时,恪守新闻伦理,主动尽到一份责任,多一些温暖的人性释放,少一些冷血的无端指责;多一些“如何杜绝悲剧”的思考,少一些“消费悲剧”的推波助澜。

新闻客观性随笔篇二

商业利益的驱动。商业利益是新闻客观性诞生的动因。客观性诞生之初即是由商业利益驱动使然,贴着浓厚的商业标签。新闻的客观性最早萌芽于美国,19世纪30年代,政党报刊在美国逐渐没落,政党报刊的主要内容是政论,即使有新闻也大都带有明显的倾向性或偏见。政党报刊说到底是一种“观点纸”,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新闻纸”。政党报刊上的攻击谩骂逐渐招致读者的反感,恰在此时以《纽约太阳报》为先声的商业报刊时期到来了。自1833年《纽约太阳报》问世以来,整个19世纪中期的美国报业就是廉价报纸的天下,但是这种廉价的便士报“激情主义”的报道风格遭到有识之士的反对。此时,一位在新闻客观性的发展史上起重要作用的人物——亨利·雷蒙德出现了,他和金融界的两位朋友一起创办了一份报纸即著名的《纽约时报》。他们认为把意见和观点加入新闻报道的写作方式不再受读者欢迎,在拥有50万人口的纽约市,创办一份“公正、稳健、客观、冷静、全面”的报纸一定会受到那些有头脑有判断力的读者欢迎。他们认为采用客观的报道手法可以提高报纸销量。于是,客观性原则开始被应用于新闻业。可见,客观性原则最初被应用于新闻实践中是出于商业利益的需要,是为了使报纸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从一开始,商业利益就是促使客观性原则应用于新闻写作的诱因。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新闻客观性原则在其后来的发展中一直在竭力摆脱商业利益的影响。

商业利益对报刊的影响从未停止过。自从党政报刊没落以后,商业报刊逐渐崛起。商业报刊的一大特色便是“标榜独立”。“本杰明·戴在创办《纽约太阳报》时宣称:我们决定创办一个独立的报纸,我们采取独立的方针。詹姆斯·戈登·贝内特在创办《纽约先驱报》时也宣称:我们将不支持任何政党,不做任何集团的机关报。”[1]虽然商业报刊一直在标榜自己的独立,但其独立化的一个最主要方面便是企业化经营。唯有争取经济上的独立才能赢得新闻报道上的独立。作为一个企业,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赢得利润,如果没有利润企业就生存不下去。报社作为一个企业,自然也要遵守企业的生存法则,惟其如此才能维持报社的正常运营,使之不受制于任何党派。然而,报社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广告客户,既要盈利,就会不可避免地从党派的束缚中走入广告客户的束缚中。所以商业报刊时期各家报纸也并非真正做到了绝对客观公正地报道新闻事实,在追逐商业利益的同时,新闻客观性也受制于广告客户。一百多年过去了,现如今西方的报纸仍旧以“客观、公正、独立”来标榜,但实际上在西方的报业巨头们看来媒体也不过是生产新闻的企业,追逐商业利益始终是商人的本性。在私有制的资本主义体制下,媒体要摆脱商业利益的影响,在新闻报道中做到绝对的客观公正是天方夜谭。我国的媒体也同样面临这个问题,现如今我国的媒体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作为企业,媒体要自负盈亏,必然也要追逐商业利益。在我国,广告是媒体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得罪了广告客户无异于自绝财路,因此广告客户对新闻报道的影响可见一斑。一旦触及广告客户的利益,媒体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就岌岌可危。

政治因素的影响。新闻与政治似乎从来都紧密相连。虽然西方媒体一直标榜自己客观公正,他们被称为独立于各党派之外的第四权力,发挥着良好的舆论监督作用。但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西方尤其是美国的经济领域经历了五次比较大的并购浪潮,这五次并购浪潮推动了美国新闻业垄断的发展。“1982年,美国学者本·巴格迪坎研究发现,美国的全部新闻与娱乐业实际上控制在50家大公司手里;到1996年,他发现对传媒的垄断更集中在10家公司手里。到,美国的传媒娱乐业几乎被五大财团垄断。”[2]而这几大高度垄断的传媒集团又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通常是各党派幕后的财团,他们不可能做到完全中立客观。这一点从美国的总统大选中可见一斑,每一次的总统大选,美国国内的媒体都是用大量篇幅宣传和报道自己支持的政党和候选人,甚至于竭力报道对手的丑闻,这些媒体如此旗帜鲜明倾向性明显地报道新闻时显然受到政治因素的干扰。所以,即便在民主制度已经比较健全的西方国家,新闻媒体想要完全摆脱政治因素的干扰,做到绝对的客观中立也是不可能的。

在我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提出“政治家办报”的思想,直至今日我国媒体仍然沿袭着这种思想。既然是政治家办报,我国的新闻媒体想要摆脱政治力量的控制,做到绝对的客观中立更是艰难。虽然我国媒体已经走出了以前重宣传轻新闻的模式,不再完全把媒体当做政治工具,开始向着更加专业的方向发展,也把客观中立作为一种新闻专业主义理想在坚持着。但很多时候,我国媒体的新闻报道仍会受到政府的控制和制约,不能完全做到报道的客观中立,如同戴着镣铐在跳舞。

无论是西方的第四权力还是我国的党报系统,媒体想要完全摆脱政治因素的干扰,进行绝对客观公正的报道都是不可能的。这也是媒体本身的作用决定的,媒体具有引导舆论的作用,无论在何种政治体制下,当政者都不可能放任这个引导舆论的工具,让其成为危害自身政权的隐患。作为引导舆论的重要工具,媒体始终会跟政治联系在一起,只是受其影响和控制的强弱有所不同罢了。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追求新闻报道的绝对客观公正是不现实的。

个人局限性的影响。新闻是意识形态的东西,新闻事实本身是客观事实,但是一个事实有时间、地点、人物等多种要素,这些要素有很多种排列组合,然而一名记者只能选取其中一种组合方式来叙述这个事实。所以一旦事实经记者采写报道就成为主观的意识形态的东西,不再是纯客观的事实。即便是摄像机在记录新闻事实时,也会有个角度。比如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同一台晚会,由于选取的角度不同,中央电视台拍出来的效果就远不及CNN拍出的那么美轮美奂。既然连没有情感的机器都不可能完全客观真实地再现事实的本来面目,更何况作为新闻记录者的人呢?

一百个人眼里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由于受教育程度不同、成长的环境不同以及文化背景的不同,在观察事物时必然会有不同的立场和角度。比如,美国人从小接受的教育就告诉他们西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而我们中国人从小接受的教育是西藏是我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记者和中国记者怎么可能用同一种眼光看待的“3·14”事件呢?来自成长环境、文化背景和受教育程度这些方面的差异性,使每个人在看问题时都不可避免地有个人局限性,在记录新闻事件时不自觉地打上个人的烙印。正是这种个人局限性影响着新闻的客观性。西方新闻学界提出,在新闻写作中记者应避免抒发个人情感和议论,把基本事实和观点分开来写。这样做确实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个人局限性对新闻客观性的影响,但正如前面所说,新闻是意识形态的东西,我们只能无限接近客观性,却无法绝对摆脱个人局限性对其的干扰。p副标题e

新闻客观性随笔篇三

然而,海内外新闻传播理论界对新闻客观性的研究却存在较大的差异。国内的一些学者认为,新闻的客观性就是“我来了,我看了,我记了”。其实,这种表述并不足以揭示出新闻的客观性特征。新闻的客观性,不等于新闻的真实性,新闻的真实性是指新闻事件的客观存在,而新闻的客观性则是指新闻在特定的环境中存在;新闻的客观性,不等于新闻的全面性,新闻的全面性是指对新闻事件进行整体全面的描述,而新闻的客观性则是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对新闻事件进行客观描述。

之所以讨论这一问题,是因为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发现,影响新闻客观性的因素不仅包括新闻记者的主观偏好,而且还包括受众的主观偏好。学者对反映巴勒斯坦与以色列之间冲突的电视新闻进行统计调查分析,发现在接受调查的人群中,支持以色列的人认为新闻偏袒巴勒斯坦,而支持巴勒斯坦的人则认为新闻偏袒以色列,只有那些对中东事务缺乏了解并且保持中立的人,才会接受新闻媒体关于以色列与巴勒斯坦冲突的新闻。这种引入受众判断的客观性分析,实际上是把新闻的客观性与新闻产生的社会效果联系在一起。

在判断新闻是否具有客观性特征的时候,不能采用真实性的标准,当然也不能采用全面性的标准,而必须在特定的新闻传播关系中,采用相对性的标准。如果认为新闻可以报道一切,新闻必须面对所有的受众,那么,就是在刻意地淡化新闻的客观性,或者,把新闻的客观性变成一个无从判断的虚假问题。

新闻采访报道行为产生新闻社会关系。在新闻社会关系中,既包括记者,当然也包括受众。如果没有受众的参与,那么,新闻报道就变得毫无意义。之所以强调新闻的社会关系属性,就是要把新闻放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考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把握新闻客观性的基本内涵。

新闻客观性是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对新闻作出的价值判断。客观与否不等于真实与否,新闻记者选择不同的报道题材、报道角度,报道形式,可以产生不同的社会效果。因此,同样是关于以色列与巴勒斯坦冲突的新闻报道,新闻记者在行使选择权利的时候,就充分体现了新闻记者的价值判断。如果新闻记者刻意地迎合特殊的群体,譬如,生活在美国的犹太裔受众,那么,在他们的眼中新闻报道就具有客观性;反过来,如果新闻记者拒绝从生活在美国的犹太裔受众角度选择报道的题材、角度和形式,那么,在这一部分受众心目中,新闻就不具有客观性特征。

在互联网时代,价值形态的多样化表现得尤为明显。不同的群体对新闻有不同的需求,因而判断新闻客观性的标准就更为复杂。新闻媒体在制作新闻作品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新闻的真实性、全面性,而且要寻找自己所服务的群体,争取他们的支持,从而尽可能地体现新闻的客观性特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新闻记者虽然不能刻意地迎合自己的受众,但是,新闻记者必须知道自己所服务的对象,因为这关系到新闻客观性的问题。

新闻的客观性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新闻客观性标准。强调新闻客观性,必须与新闻记者的主观判断结合起来,必须与新闻作品的服务对象联系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了解新闻客观性的真实内涵。

新闻客观性是一个容易与新闻真实性、全面性混为一谈的概念。新闻的客观性是指新闻记者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反映过程,也是指受众对新闻作品这一客观表现的主观感受。

总而言之,新闻的客观性是指主观见之于客观、客观见之于主观的相互交融、相互作用的社会现象。如果把新闻的客观性等同于对新闻事实的客观描述,那么,就是把新闻的客观性与新闻的真实性混淆起来;如果把新闻的客观性等同于对新闻事实的全面描述,那么,就是把新闻的客观性与新闻的全面性混淆起来。新闻的客观性之所以复杂,就是因为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新闻的客观性具有不同的内涵,人们对新闻的客观性也有不同的评价标准。

在社会群体日益分化的今天,强调新闻的客观性就是要求新闻记者必须大胆地承认自己所服务的对象,不要以“包打天下”的面目制作新闻作品。新闻的客观性是建立在新闻真实性基础之上的,也是对新闻全面性的价值判断。新闻的客观性首先要求新闻记者必须学会承认新闻的主观判断价值,不要动辄把新闻客观性当作拒绝批评的挡箭牌。一些新闻媒体从业者之所以拒绝批评,就是因为他们总是强调自己新闻作品具有客观性特征。其实,采用长期策划、跟踪调查、精耕细作的采访手法制作出来的新闻作品,充其量只有真实性,未必具有客观性。

讨论新闻客观性的价值就在于,彻底打破新闻传播学上一些错误的思维定势,揭示一些新闻媒体新闻炒作行为的本质特征。

新闻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观点,一种客观反映新闻记者与受众情绪和价值判断的社会现象。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新闻的客观性具有特定的内涵。要想真正实现新闻观点的平衡,必须努力地营造新闻市场,建立更加丰富的新闻传播关系,让代表不同群体的新闻记者与自己所代表的群体形成各种各样的新闻传播关系,并且在新闻传播关系相互碰撞过程中,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

实现新闻的客观性,不能单靠新闻记者个人的自觉,当然更不能单纯指望教育。实现新闻的客观性要求社会各界以开放的姿态,努力营造一个自由宽松的新闻市场,让各种各样的观点都呈现出来。只有这样,才能让人们看到不同的新闻传播关系,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多元观点市场的碰撞中,实现新闻的客观性。打个比方,如果在一个市场中只有一种兔子,那么,就很难对兔子作出客观的评价;反过来,如果市场存在很多种兔子,那么,人们就会在比较鉴别之中对兔子作出客观的评价。所以,只有繁荣新闻市场,才能实现新闻的客观性。

中国新闻传播研究必须向精细化的方向发展,新闻传播研究者必须彻底抛弃传统的思维方式,充分借鉴一些发达国家新闻传播研究的经验,重新认识司空见惯的新闻现象和新闻概念,真正从社会关系中发现问题的症结,并且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在新闻传播研究中,只看到一些浅层次的描述,而没有看到客观性在不同社会关系中的不同表现,那么,就很难捕捉到新闻的基本内涵。

新闻是一种观点,新闻报道权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选择权。新闻记者之所以选择不同的题材、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表现方法,就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不同的价值判断。新闻记者可以迎合某些社会群体的需要,也可以大胆地表现自己的价值追求。只有在一个充分竞争的新闻市场里,才能体现出新闻客观性的特征。假如把新闻的客观性仅仅理解成为新闻报道的客观存在,或者把新闻的客观性看作是对新闻细节的客观描述,那么,就没有准确地把握新闻客观性的本质特征。新闻的客观性是一种相对特征,新闻的客观性只能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中体现出来。假如忽视了新闻所体现的社会关系,而试图取悦于所有的受众,那么,新闻从业者要么是不了解新闻客观性的基本内涵,要么是彻头彻尾的伪君子。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一些美国传媒学者在分析新闻客观性特征的时候,创造出了 “媒体敌视偏执”(hostilemediabias)这样一个概念,认为正是由于社会群体存在着偏见,所以,新闻的客观性才难以真实体现。在互联网络形成的碎片化社会,“媒体敌视偏执”现象表现得更为明显。“新闻报道客观与否,不仅仅是一个受众的心理问题,它也反映了美国社会当前的变迁”(《南方都市报》,2月13日)。在笔者看来,所谓“媒体敌视偏执”恰恰反映出新闻客观性的相对特征,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考察新闻的客观性,才会得出有益的结论来。

总之,新闻的客观性是新闻的相对特征,只有在具体的新闻社会关系中才能体现出来。强调新闻的客观性,就是在强调记者主观表达的同时,充分考虑受众的主观感受,不要把新闻的客观性与新闻的真实性、新闻的全面性混为一谈。

(作者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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