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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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1
孔乙己也许是一个困窘、落魄的人,也许是一个自视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又也许是一个被人嘲笑的下层的知识分子。
其实,如果不是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说不定还是一个名人呢!只是被毒害深了,便拔不出来了罢了!春秋时期的孔大圣人不是也是满口的之乎者也嘛,只能说孔乙己不懂得随着新的时代脚步前进。
那“回”的四种写法如果不是作为在封建社会的卖弄品,在当今社会上知道它的应该是屈指可数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被早已腐化的某种东西所蒙蔽。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应该在发现腐化现象之后,及时创新,用新的优秀的东西来代替它。不能像文中的孔乙己一样,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愚民政策会变得麻木不仁,剥削阶级损人利己的本质使人民变得自私和冷漠。
这是“雄心壮志”,是对功名的渴求,是远大理想的出发点,但他失败了,连个秀才都没捞到;这是自我的放任,他好喝懒做,放弃了自己谋生的路;这是迂腐,满口之乎者也也只为了掩盖失败;这是道德的沦丧,人性的堕落,失落,一贫如洗的他决定去窃书。这个人热心,善良,童心未泯,他乐于于别人相处,集人的优点。但是对于“读书人”这个词的忠诚剥夺了一切,没有得到得到功名的孔乙己失去了一切,他命运凄苦,人生惨败。对他,是不公平的!他没有任何错,真正有责任的是这个社会,是那些冷漠的眼神!他生不逢时,他的遭遇反应了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时代的没落,一个旧制度的腐朽!
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2
镜子
读了《孔乙已》,除了笑话,我的心里还有些惶恐。它就像一面镜子,把平日里自己不敢正视的东西给你一览无余地展出来。
《孔乙己》讲了孔乙己可笑而又悲惨的一生,他是封建社会和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可是封建社会早已被推翻,科举制度也被废除,那么是不是就不会再有孔乙已了?悲剧也不会再发生。但孔乙已并没有随着它们一起消失。
文中说,只要孔乙已一到店,人们就会笑,揭他的伤疤,嘲笑他的遭遇。看客们是冷漠的,麻木的,他们的笑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的。我很鄙夷他们,但我又常常会成为他们。社会上发生了悲剧,有的孩子因为抑郁而自杀,我却可以把它毫无顾忌地当作饭后的谈资,好像跳下去的不是人,只是某个花瓶被打碎。我非常悲哀地发现,自己和那些冷漠的看客似乎没有什么不同。
文中的孔乙已是自视清高的,同时,他也是孤独的。酒店里的长衫帮无视他,掌柜的取笑他,短衣帮也跟着哄笑,连孩子们也笑他的迂腐。他总是满口知乎者也,总是说一些其他人听不懂的话,显得自己多么与众不同,自命不凡。可是,我也是个经常自命不凡的人。我喜欢读书,经常和同学分享从不入流的书中读到的故事。我然后看着他们听得云里雾里。还喜欢一些旁门左道,大多好像和我没什么关系,连有没有用自己都不能确定。当老师讲课时,我常常会发表一些不同的见解。不出所料,同学们大多都是一脸茫然。孔乙已读过书,然后向没文化的人显摆,虽然收获了嘲笑,但也满足了他的虚荣心、优越感。或多或少我也会有这种感觉,但更多的却是孤独,没有人理解的孤独,孔乙已应该也会有的。
从《孔乙乙》中,我看到了自己的身影,看到了自己的冷漠,自命不凡,虚伪,就像一面镜子。我甚至怀疑鲁迅或多或少从我身上获取了灵感。但我与他们有一个最大的不同,鲁迅指出了他们的错误,而我又恰好看到了。
我很少再去自讨没趣,向同学炫耀自己的不同。但依然坚持了那些不入流的爱好,期望有一天遇上自己的子期。我不想成为孔乙已,也绝不会成为孔乙己。想到这,镜子在我面前一块块破碎,裂开。
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3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 诗 书 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 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 诗 书 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4
除了上次说道的叙事人选择的特殊,鲁迅使用了小伙计的角度,这样就略去了很多关于孔乙己的介绍,以及他的悲惨命运的了解,就在这小伙计的眼中,也没有对于孔乙己的出场做面面俱到的描写。在表现方法上,《孔乙己》没有描写,没有渲染,只有平淡的叙述,这一点和鲁迅的其他名篇是很有些不同的。
在表现方式上,《孔乙己》一文中没有渲染,只有平淡的叙述。文中写到“没有他,人们也一样快活”这里后,小说接着写在酒店里,人们发现,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回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是仍旧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了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 “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 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地算他的帐。
从字面上看,好像并没有任何文字直接写到人们的“快活”。然而从对话的语调中,仍然可以看出那个提供消息者的心态。对于丁举人打折了孔乙己的腿这样野蛮的人身伤害,说话者没有半点保留,相反给人一种理所当然、津津乐道的感觉。特别是,传孔乙己可能已经死了的时候,说话的和听话的都没有震惊。“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对于一个给酒店带来欢笑的人的厄运,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这就充分显示出鲁迅在对话描写中潜在量的巨大——有意不去直接点明说话者那种津津乐道的神态甚至以消息的传播者为荣的情绪,把想象的空间留给读者。
唯其平静、平常、平淡,才显得诸如此类的残酷无情,由于司空见惯,而没有感觉,没有痛苦,而鲁迅的笔墨,就是要揭示这种无形的精神虐杀的可怕。
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5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代表作,文章中杜撰了一个饱受封建教育迫害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孔乙己。他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第演绎成了一个好喝懒做、死要面子、迂腐可笑、麻木不仁的形象。
上学时,读这篇文章感觉孔乙己为了生计或者学习而变成“偷书贼”,为了面子而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为了卖弄学问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等行为确实有不少可笑之处。今天闲来无事重读这篇文章,突然感觉孔乙己身上的一些优点应该值得我们学习。
文章中对孔乙己在酒店的赊账有这样一句描述“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这句话就足能反应出孔乙己的为人诚信,正是他的诚信才让酒店老板对他的赊账问题足够的放心。但是,现在社会中有多少人失去了像孔乙己那样的诚信,大家为了生计疲于奔命时,忘记了对朋友、对家人和对社会的诚信,造就了很多的“狼来了”的故事,更有甚者对社会进行赤裸裸的坑蒙欺骗。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赞许下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吗?
孔乙己主动教给酒店小伙计茴香豆的“茴”字四种写法,给小孩子分豆子吃,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反观我们这个科技已经得到突飞猛进了的社会,人们步入了争分夺秒的快节奏生活中,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帮助陌生人身上,更没有人愿意拿出自己的物品与大家分享。社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扶,不扶”思索的身影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背影。 假如孔乙己来到我们的社会,他能适应我们这样的节奏吗?
对比于孔乙己的年代,我们的社会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是不是少了一点呢?如果我们把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和乐于助人的精神发扬起来,我相信社会更稳定、朋友更真诚。
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6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 。
——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不没有!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
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7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 “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8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孔乙己。它主要讲了,清末明初施一个绰号为孔乙己的读书人,经常来一家酒店买酒,掌柜们都很熟悉他。孔乙己原先是替人抄写书籍的,后来因为好吃懒做,被赶了出来,只能蹭饭吃,后来有一段时间孔乙己没有来过酒店,因为被人打断了腿,终于几个月后可以给最后一次来酒店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据说是饿死了。
我对孔乙己的命运感到惋惜,他最后饿死原因,不仅是当时社会的压迫更是因为他自己本身。贪图一时的小利,而是自己的一生都处于饥饿贫穷之中,是十分愚蠢的。
为一切事物都是丑恶的,那么你也不会有开心的生活。
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9
学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不难看出孔乙己是个深受封建科举教育毒害的人。从中我总结了一个感想——人不能死读书。
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学习也应该是活的,怎么能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呢?死记硬背只能记住表面的知识,不会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岂不是白学了吗?这就是孔乙己为什么这样认真的读书,连回字有四种写法都晓得,可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因为他只记住了别人的经典,却不会运用到自己的文章中去,否则他不早就发达了吗?
明末著名书法家董其昌曾说过:“临书不可以死临”。所以他的字虽然都是模仿古人的,但都有自己的特色,令世人赞赏。同理可的,学习不可以死学,那么我们就可以利用所学的只是加以自己有特色的修饰,很好的发挥,表现出来。反之,结局就会跟孔乙己一样。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这种死学方法也是十分多见的,由其是语文和英语,没有合理的方法和学习节奏去提高学习效率,虽然十分用工,考下来却不理想。所以要想提高学习效率,首先要找到一套适合你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节奏,这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死学,努力,还要加方法。
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10
夹着瑟瑟的秋风,孔乙己拖着蒲包蹒跚而去,面对着两侧冰冷的建筑,他打了一个寒战,再看看此时已无比落魄的自己,他不禁两行热泪滚滚而下。此时此刻,他就像枯黄的衰叶,无人问津,任凉风吹扬在这寒秋之季……
转眼间,寒冬已临,外面伴随着狂卷的北风,雪花飘飘而下,带着一阵阵寒气。孔乙己瑟缩在泛着丝丝凉意的土炕上,顶着一件不堪入目,无法辨色的薄褥……他已身无分文,饿了好几天了。院中唯一能入目的只有一口井,那是维持他残余的生命的唯一办法。每天,冰冷的井水顺着他的喉咙缓缓流下时,一股寒气袭遍全身,之后,体温也随之黯淡。他绝望了,生命像风中摇曳的残烛,随时都有可能熄灭……
他勉强又支撑了几天。这天清晨,他跌跌撞撞地来到井边,刚要伸手打一瓢井水充饥,但是,他已无力,双手一松,只感觉头轻脚重,一头载倒在井边……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慢慢喘了一口气,庆幸捡回了这条残损的生命。
他晕了一天一夜,清晨的露水打湿了他,惊动了那根久违的神经,他努力地睁开双眼,却变得疯傻了,他已失去了理智。于是,他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呵呵,高中了,恭喜,太好了,吾已高中矣……
他摸索着,跌跌撞撞的走进房中,却绊倒在坑边,他微微地睁开双眼,眼前竟浮现出一幅栩栩如生的画面。画面上,他看到了自己高中了举人,正坐在公堂之上审案。堂下乃是“咸亨酒店”的掌柜。掌柜告孔乙己欠了自己十九文钱,至今未还,他希望县官判孔乙己即刻就还,否则就杖责_板。于是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被带到公堂之上。他一看,这人竟长得和自己一模一样,急得用力一跺脚,结果气急攻心,双眼一瞪,不省人事了……刹时,寒风猛烈地吹,吹醒了他,也吹散了他眼前的画面。他焦急地用力去抓,却什么也没捞到,而他再也未能熬过这个大雪风飞的夜晚。
秋天结束,落叶脱落,回归于土地;冬天降临,无情的雪花,预示着他生命的终结。
春天来了,又是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可孔乙己的生命已经随着冬天的脚步远去了。
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11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力作,这是一篇充满悲凉意味的小说,这是一出充满笑声的悲剧。初读起来许多学生都觉得孔乙己这个人物很可笑,其实作品的意味很冷峻,很深沉。诚然孔乙己的本身是可笑的,但他塑造的形象却是可悲的,作者是要借用这一形象的塑造对封建科举制度和孔乙己生活的病态社会进行嘲笑与讽刺,因而“笑”是鲁迅用来塑造人物的一个手法。 那么如何深刻、透彻地理解《孔乙己》这一小说的内涵,我认为应该抓住笑声中的悲剧,具体表现为笑声中的四“悲”:
一、 悲惨的结局——笑声中凄凉地死去
孔乙己一生贫困潦倒,好喝懒做,穿在众人面前的永远是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说着别人听不懂也懒得理会的“之乎者也”,为了生存便免不了偷窃,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成为一个彻底的“废人”,断绝了一切生活来路,“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条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时近初冬,孔乙己衣不蔽体,受饥挨饿,最后一次在酒店出现,他的出现只能引起周围毫无同情心的人们鄙薄的笑声,他“在人们的说笑中”,窘迫地喝着酒,“坐着用这手慢慢地走去了”,至此再也没有在人们的视线中出现。在人们眼里,孔乙己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多余人”,即使他有一天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人们也不会去想他是否还活着,就是掌柜的提及,也只不过是惦念着孔乙己欠着他的那十九文钱。可悲呀,孔乙己的生命竟然不及那十九文钱。孔乙己只能在人们的笑声中凄凉地、孤独地死去,这真是他的悲剧。
二、 悲哀的性格——笑声中的不觉醒
孔乙己是一个受封建文化的毒害深至骨髓,被科举制度摧残得不轻的人。也正是这些因素,使孔乙己形成了迂腐不堪、好喝懒做、自命清高、自欺欺人的性格。他想成为科举制度的受益者,但始终不能如愿;又不肯面对现实,不屑用自己的劳力养活自己,认为这是低贱的。这种现实生活与思想意识的不相协调,就注定了他是一个悲剧人物。孔乙己的本身是可笑的,但他塑造的形象是可悲的。
中国几千来封建文化的积淀铸就了孔乙己的性格特征,热衷科举,读死书,死读书,不会营生,轻视劳动,不屑于与人民为伍,一心向上爬,爬不上去,只能跌入社会的最低层,而他却自视清高,以读书人自居,即使一副穷酸相,落魄相,也从未使他想过以劳动自食其力,不是有闲阶级而又与劳动人民隔离,铸成了他的特殊身份。更为可悲的是:孔乙己被封建科举制度从思想到身体都毒害成“废物”,可他始终相信和珍惜封建统治阶级的一套鬼话,甘愿成为人们的笑料,他一直到死都没有想到造成他悲剧的真正原因,更没想过反抗,他对于自身的痛苦只有掩饰,而没有痛恨,十足的奴相,这正是他性格中的悲剧。
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12
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
孔乙己,鲁迅笔下极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用文中的话来说:“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迂腐不堪,好逸恶劳而又自命清高,爱慕虚荣,可谓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但从某些细节中,我们又不难看出他内心中温存的那一丝善良,这一点让人们不禁感慨:孔乙己要是生活在这个时代,估计就不会有如此悲惨的命运了!
故事的开始发生在鲁镇的咸亨酒店,这个出场的环境直接将我们带入到了封建的南方小镇,掌柜的无情无义,麻木不仁,连十几岁的小伙计也浑身充斥着麻木的神气,作者塑造“我”这个形象,就是为了强调社会对不幸者的冷漠,“我”正是孔乙己悲剧的见证者。正当孔乙己站在一边喝酒时,人们又开始调侃他,说他又偷别人家的东西了。这一句句充满鄙视意味的语言,似乎是当时社会对像孔乙己这样的“入坑之人”的蔑视,就很像当今社会那些明明知道自己做错了事,却以此为荣为傲的人。字里行间也不缺鲁迅对封建社会的讽刺,也正是因为这个,他才选择了弃医从文。
而酿成这一切的原因,也不仅仅只是这些麻木不仁的人的原因,还有孔乙己自身的原因。他在教孩子们写茴香豆的茴字时,嘴里不停地说着些什么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可以看出,孔乙己自身就有问题,他自命清高,自欺欺人,他自身就是个懒惰的人,明明身上有不少钱,却不给自己买些饭吃,而是去买那些对他来说是奢侈品的酒;明明有劳动能力,而且身体条件好,却不为自己的生活而打拼,每天苦苦等死。也正是因为这些,才让他的结局如此悲惨。
这么看来,孔乙己的的确确是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不仅反映出了它对读书人的毒害,还对本心地善良的老百姓造成了心灵与精神方面的伤害。最另人气愤的是,这项制度伤害了那么多人,却没有几个人意识到自己遭到的毒害,更没有几个人道出它的悲惨之处,是身处惨中而不知其惨,这才是最惨痛的一点。
回首从前看未来,我们更要学会对这个世界抱有质疑的态度,不要人云亦云,存在从众心理,要保持心里的初衷,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13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日子还是照旧,有他没他都一样的过。我人在那店里打杂,只是日复一日地重复,愈发无趣了,偶尔碰上个穿了长衫的来喝酒的,耳边竟想起了孔乙己那番“知乎者也”来。
一日上工,我发现平日放行李的木凳上竟搭着个蒲包——正是孔乙己的!仔细看了许久,竟真是他!他没有死!只见他身上挂着件单薄的破布衣,像是好几件破衣服拼接起来的,头发一绺一绺地散在肩上——但终于不是蓬头垢面。拄了根竹杖作拐杖,在低声下气地和店主人说着些什么。店主人满脸不耐烦,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后来我才知道,他成了这店里的伙计了。
店主人说孔乙己断了腿,“上不得台面”,只叫他做些清洁打扫的体力活。于是在店里常能看到孔乙己猫在角落捡地上的花生壳之类的垃圾。日子长了,也有人认出了他。这天,有人指着他高声喊道:“哎!这不是那个偷东西的……”“我……我不再拿别人的东西了……”,孔乙己涨红了脸,想要辩解些什么,却也说不出话来。“你拿没拿别人的东西谁知道呢!我跟大家伙儿说啊,这个人以前可是出了名的偷鸡摸狗!看见他这腿没?这是他当初偷到了丁举人家去,给打断的!”
我望向孔乙己,他的脸更红了,身体也开始颤抖,脖子上青筋鼓起,似是下一秒就要冲过去将那人按倒在地。“我绝不再拿别人东西了……绝不会的……”他说话时带着央求。那人还要开口再说些什么,孔乙己却拄着那根竹杖,快速地挪进后厨去了。
“看!被我揭穿了他吧!还不是像个过街老鼠一样!窜回窝里去了!”店内哄堂大笑,我却有些笑不出来了。
原以为这事就这样过去,孔乙己仍默默地在墙角捡些花生壳和瓜子皮。平常的一日,突然有人大叫起来:“哎呀!我的喝酒钱怎么不见了?就放在这个袋子里的!”再一次,所有人看向孔乙己。他再一次涨红了脸:“不是……不是我拿的……”那丢了钱的人恶狠狠地瞪着他。孔乙己不作声了,只把自己的蒲包、衣服当着众人的面一一解开,放在地上,众人见没有东西后他才又穿上。他全身抖着,眼睛红得可怕,拄着竹竿艰难地走出了门,回头道:“我没有拿别人东西!不是我拿的!”尾音竟带着点哭腔。
此后,我再没有见过他。
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14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十几岁的小伙计“我”在一个酒店所遇到的一些有关孔乙己的故事。
有趣的是,鲁迅在他的多篇小说中提到咸亨酒店,而今这家酒店在鲁迅的故乡浙江已是非常有名了,是该省非常著名的老酒店了,许多人说去绍兴就一定要在这家酒店住一住,中国人中读过书的几乎没有不知道这个酒店的,可谁知它今天竟发展到如此地步了,也许多半是沾了鲁迅的仙气吧!如果我工作后有时间是一定要去这家酒店住一宿的,兴许能体味到一点鲁迅的气息。
读书年代,学了这篇文章,记得的只有一句可笑的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那时候在下课的空闲时间里,我和同学经常喜欢拿这句话来互相开一些玩笑。我想当时我没能从文章里学到些有价值的东西,却熟能生巧地把这句经典的话沿用了十几年了。
现在重读后,感触很深。我想鲁迅的文章中有许多让人难以理解,看不透,而这篇《孔乙己》算是非常好懂的了,作者的写作意图比较单纯,没有很深很复杂的内涵藏在文中。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人物,一方面对孔乙己这种思想腐朽而且潦倒的老一辈知识分子加以批判,一方面通过对冷漠麻木人们的讽刺来讽刺批判腐朽的封建社会。
孔乙己的特征主要有:
1。性格上,好面子,庸懒,思想腐朽。
从文中几处可以看到,如酒店的其他客人说他偷了何家的书时,他辩驳说:“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窃书和偷书实质上是一回事,可到了他那里,倒还分出这种可笑的差别来,实在是腐朽至极。还有,别人问他“为什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他又立刻加以辩驳,而且每次都满口之乎者也,文绉绉的,但他的这些话并没有让客人们手到丝毫困窘,反而成了他们的笑柄,一齐“哄笑起来”,于是,“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2。生活上,贫困潦倒。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居然一件长衫穿了有“十多年”,而且脏了不洗,破了不补,冷天里也是那么一件薄薄的长衫,且不说衣服要怎么质量好、怎么华丽,且不说他人有多懒,他竟然没有钱去买一件换洗的或御寒的衣服,他一旦有了钱,就来咸亨酒店喝酒了,而且时常要欠着酒钱,实在令人感到可悲。
从文中看,孔乙己是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的,经常偷别人家的东西,又经常因为去偷被发现而遭打,屡偷屡发现屡打,偷技未免也太差了,从这也看出他这人也是比较愚蠢的。没有正经的固定的工作,不认真地去想法谋生,却低贱地充当一个小偷,品性差而又没有志气,根本不值得可怜。
这一出出不仅是人生悲,家庭悲剧还是社会悲剧,这些悲剧的罪魁祸首使我们不完善高考,其实像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他们的教育制度就做的很好。对于大学他们采取宽进严出的政策。这样一来不仅能源学子们得大学梦,还能让学子们能学到更有实际意义的知识。
孔乙己本身被赋予了一种悲剧的命运,最终也只有一个悲剧的结局。
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15
今天放假,在家里听了袁源老师的《孔乙己》,稍有些体会。
首先不得不佩服袁源老师的课堂设计,这堂课袁老师只是通过几个简单的问题就能带领学生阅读全文,了解文章的主题思想,很了不起,设计很独特。
如在文章开头的时候,先让学生介绍作者鲁迅,在已经有所了解的基础上,学生很容易答出来:鲁迅原名,代表作,社会地位。接着袁老师就让学生从书中找出一些句子来介绍孔乙己,让学生对孔乙己有个了解,对文章的基础内容有所了解。
接着袁老师就抓住主人公孔乙己来分析,让学生用可_______来分析孔乙己这个人物。学生们看了课文,从可怜、可鄙、可悲等角度来分析,学生很容易找到答案,又能很好的了解文章的主要内容。
这些都值得我平时教学时借鉴,教学时不一定非得循规蹈矩,有时可以从一个突破口出发,帮助学生理解课文。不过有一个地方,我不太赞同袁老师的意见。
袁老师在讲到“孔乙己吃豆时的情景”,她说孔乙己分完豆之后对小朋友们说“多乎哉,不多也”,显得他很酸很迂。我个人不同意这样的说话,我觉得这恰恰是他朴实,缺乏社会经验的特点。
孔乙己把豆子分给小孩子,这是他善良的表现。这一点与其他人相比,无论是长衣衫还是短衣帮,都不可能这样去做的。而本身并不富裕的他,当然不会舍得把所有的豆子都分给孩子们,于是当到最后的时候,他便说“多乎哉,不多也”,不也是他幽默的表现嘛。
从这个对话,我觉得写出了孔乙己愿意把小孩子当成朋友,和他们诉说,可是在这样一个世态炎凉的社会,是没有人会理解孔乙己的,只能让他成为可笑可有可无的多余人。
总体而言,听了袁老师的课,还是收获多多呀。
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16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17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高二语文作文记叙文篇18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